夏天的台风,冬季的雾霾,不明原因的流量管制..... 出差的你肯定已经是家常便饭了。一般这时候,乘客们就开始要找航空公司谈谈心了,经常出差的人可能也没什么力气争论什么了,径直走向休息室就行,或者去领个盒饭。顺便,看看大爷大妈是怎么跟地勤讲道理的。
目前对大多数航司而言,不论好坏,大都提供一定的餐食,必要时的住宿,甚至补偿。不过,崭新的2017年起,新的航班管理政策出台,航司将有充分的政策依据来免责。
2017年1月1日期,由于天气、突发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检等非承运人原因,造成的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,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,费用旅客自理。
原文比较复杂,简单的总结下说就是: - 超过15分钟就算航班延误;
- 天气等原因导致延误,旅客食宿费用自理;
- 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延误,应向旅客提供食宿;
- 在中转和备降机场的延误,航空公司需为旅客提供食宿;
解释下第一点“超过15分钟就算航班延误”。以下原因是航空公司本身造成的,航司应该负责 : - “航班延误”,是指航班实际到港轮挡时间,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;
- “航班出港延误”,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,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
- 将乘客弄进机舱干等,算“机上延误”。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,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,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,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,就算是“机上延误”。
- 规定要求航空公司,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,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,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;若给予补偿,要明确补偿条件、标准和方式等。
- 发生机上延误时,要每30分钟向机上旅客通报动态信息,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的,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。超过3小时的,要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,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。
总结下意思就是,之前航空管制、天气之类的问题,航司不管根据什么依据,都还负责安顿乘客。但是现在出个法规,明面上航司你就不用管了。但是,天气、管制之类的问题导致的延误,航司明确不管了谁管呢?到头来估计还得是航司顶住大爷大妈的压力。不过好在,对乘客而言,干等是能算延误的。
这是小编我的理解。不对的地方请指正。
当然,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,虽然飞不走了,但是总得赔点钱不是。SO,我们自己动手搞定延误险。
常见的航空延误险,分为如下几种: 指定购票渠道赠送 指定信用卡付款可享 满足条件(如办卡/消费满额)后获赠 指定渠道,通过指定信用卡购票获赠 自己购买
后面会详细讲一下延误时这些渠道的获赔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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