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常旅客公众号 于 2017-3-7 11:03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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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前特首曾荫权,昨日被高等法院判刑,成为香港开埠以来被起诉而且被定罪的最高级官员。
其被判刑的导火索,主要是以下事件:
6.曾荫权任职特首期间多次公干外访,入住酒店时,同行官员均统一由政府部门结帐,但他坚持用个人信用卡签帐,然后再由公款报销,在这个过程中赚取积分优惠;
后来查了下各方面的资料,从一段新闻里发现了一些数据:
審計署揭發在他離任前5年,有八成用公費外訪的晚上入住總統套房等特級套房調查發現,曾蔭權自2007年起共外訪55次,總開支達1200萬港元,當中特首及隨行人員的住房開支佔225萬港元。
有了这个数据,就更好算一点了。
先列一下参数: 数据里没有提飞机的事,不管他是否有专机,航空里程就无法计算了。就把这些费用都计算到酒店消费里把。 不知道其他的是不是刷了自己的卡,报道里说酒店钱是自己刷的。 我对SPG比较熟悉,SPG积分也是连锁酒店里最硬的积分,我们就假设他住的都是SPG吧。 假设他持有的是比较通用的香港的美国运通卡,那么8000积分兑换330SPG积分随行人员也是他刷的卡住了超过75个stay,那么就是终身白金会员,享受1美元得4spg积分 2007年到2012年,港币兑换美元的汇率大概是7.7 香港运通卡第一年双倍积分,生日月也是双倍积分
那么:
信用卡积分的收益如下计算:
225w港币=292207美元。所以我们就凑个整30w美元吧。
运通分,按照8000运通积分比330SPG兑换,是92812 SPG积分,凑个整算10w积分,等值人民币是1.5w。
因此,如果把信用卡积分全部兑换SPG,获利10w积分,卖分大概值1.5w元人民币。如果全部用来住酒店。以香港为例,1w分兑换一件含税2000港币的酒店,已经算可以的了,那就是2w港币的价值。折合当时的人民币是1w6。
酒店积分收益如下计算:
225w 假定全部是住总统套,按照8w/天来算,才住28个晚上。 还是按照SPG来算。8w港币=10389美元=41558 SPG积分,加上欢迎分500,是4w2积分。 乘以28,得117w6积分,等值人民币价值是17w6400 。
所以最终,从信用卡积分和住宿酒店积分计算得出,总共获取了1276000积分。约合人民币价值是192400元。
也就20w嘛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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